“他图我:1.我永远不想生孩子。2.介绍人说我很能干,在经济上绝不会拖累他,他很相信并也看出我不是懒虫。3.他认为我的外表和他原来的爱人不同,他喜欢学生样的人,尽管他出身城市贫民,只有初中文化,但他却希望女方是知识分子。我图他:1.他有个孩子,而且了孩子从小就和她奶奶单过,我很满意。2.他有间房,我可以有落脚之处。3.他给我的印象还算老实、忠厚、正派。”
于是两个各有所图的人结婚了,其实就是利益交换,拿自己有的东西去换取自己没有的东西。可是两年后,遇罗锦的入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,她哥哥平反了,她得到知识分子的工作。这就是说,她可以自己找住处,不用住丈夫蔡某的房子了。
遇罗锦在诉状中讲了离婚理由:“我们除了吃饭睡觉以外,没有别的语言。玩不到一块,想不到一块,说不到一块。”为此,遇罗锦举出很多例子。
有一个例子相当可笑,原话如下:去香山游玩,我心里想的是这片景色多美多静,他却忽然说:“昨天我路过菜市场,那儿正卖处理黄花鱼,两毛五一斤,我真想去排队。”
遇罗锦还在给单位的材料里写道,“蔡某是个好人,但绝不是我心目中的爱人。他只知道老婆孩子热炕头,而我希望我能从爱人身上学点什么,能对我的精神有所启发……。我对他没有爱人的感情。我应当结束这种没有爱情的夫妻生活。”
蔡某却是这样说的:“遇罗锦提出要结束没有爱情的、不道德的婚姻,而实际呢?她是在自己的环境、地位、条件发生变化后,变了心。我觉得,这是过河拆桥、忘恩负义。考察她的几次婚姻状况,她实际上是想把婚姻当作实现自己目的的一个个跳板。”
而遇罗锦的回答却是:“我并不是不懂道德,而是有罪:自欺罪、欺骗罪。我没有爱过谁,却要和谁去结婚。”她还激动地说:“我是否应当因为我自欺过,而把继续和蔡钟培凑合过作为对自己的惩罚,永远自欺地过下去?”
报社还真是帮了他的忙,答应他的要求,两家发行量超过百万份的杂志公开组织了大讨论:婚姻是以物质条件还是以爱情为基础?离婚标准究竟应该是“理由论”还是“感情论”?
于是这场离婚案轰动全国,全国各地的读者纷纷写信给报社、给法院,也有要求转给遇罗锦本人的。虽然有一部分人支持遇罗锦,但是当时的主流舆论还是一边倒地谴责遇罗锦,指责她利用婚姻做跳板,实现自己的目的。
甚止有报纸发表文章谴责遇罗锦是一个行为不检点的女人,某报社还刊发了题为《一个堕落的女人》的内参。不过是一场离婚案,却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,轰动了全国,让全国人民展开讨论。
最后的判决还是遇罗锦成功离婚,判决书说:“原告人仅为有个栖身之处,两人即草率结婚,显见这种婚姻并非爱情的结合。婚后,原被告人又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,这对双方都是一种牢笼。”
判决宣告后,蔡钟培不服,提出了上诉,可是最终还是双方最终同意调解离婚。
一场离婚案居然能轰动全国,在当时的环境下,遇罗锦倍受谴责,可是用现在眼光来看,她追求自己的幸福没有错。如果说她用婚姻当跳板,也要看她当时的处境,她不是为了荣华富贵把丈夫当跳板,她只是为了有一个栖身之地,为了能生存下去。
正如某外国名著所说,去偷钱是自己的过错,但是生存去偷面包却不是自己的错。遇罗锦也是这样的,为了活下去才不得不结婚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